瓷砖销售合同

时间:2024-07-14 12:20:14
瓷砖销售合同精选14篇

瓷砖销售合同精选14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瓷砖销售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瓷砖销售合同1

需方(甲方): 签订地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因工程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订购墙地瓷砖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第一条标的(材料品牌、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总价)

注:1、以上为暂定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计算金额; 2、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

第二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仓库,甲方指定:仓管:为收货人,为验货人,甲方的收货人、验货人在乙方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上签字,视为甲方暂收货物,乙方送货人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材料清点及过磅;

2、甲乙双方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当车共同对货物验收,检查产品规格、型号、色差、尺寸、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加工砖按样品型号、花色为约定);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 号前全部到齐甲方工地。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付预付款,合同金额的 %,即¥ 元;(或定金模式: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货款定金%,或按总价款谈定一个定金金额。)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合格天内付清余款,即¥ 元;

3、每支付一笔货款,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或盖章的收据,并按甲方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支付。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乙方生产陶瓷砖系列产品必须是全新产品,其质量必须符合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2、质量承诺:产品出厂时必须附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三包”,保质期为年(自交货之日起算);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符合和达到产品标准和技术参数。

第五条产品运输、包装及回收

1、运输: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及卸货,费用及风险乙方自理;

2、包装、回收:产品包装应能够适应多次搬运,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

第六条验货、换货、余货、补货处理办法

1、验收:对于墙地砖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甲方异议期为乙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乙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2、换货:交货验收完毕后甲方因对墙地砖的规格、颜色等需求发生变化而提出换货要求的,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伤、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 日内办理换货手续,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3、余货:安装后的剩余墙地砖,在包装完好且没有损坏、泡水、沾灰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可凭本合同在交货之日起 日内办理退货手续;

4、补货:甲方要求补货时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补货约定相关条款按本合同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 天以内的,每天按不能交货的货款价值 %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逾期达到 天,则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货物经检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有异议则以国家相关法定检测部门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同意无条件换货或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逾期交货,则按第1款的规定处理;如乙方拒绝换货或退货,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如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不算公司正常办理付款手续时间)部分总额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及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工地所在地城市区域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2、《报价单》、《申请购物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瓷砖销售合同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

1、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此处隐藏7515个字……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十五日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五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__________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________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____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________,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百分之六十,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四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供方名称(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月 日

瓷砖销售合同14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地点:

需方:

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注:本协议产品价格为中国境内所有城市的综合含税报价,即到需方工地的价格。

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干压陶瓷砖GB/T4100-1999系列标准。

三、 包装标准及费用:按甲方出厂的产品包装标准包装,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指定工地当场验收

2、运输方式:汽运。

3、装卸责任及费用:卸货由乙方承担。

4、交货期限:交货期限二十五日内(款到帐之日起二十五日货到工地)。

5、交货地点:_上海市沪松公路1610号

6、接货人: (1)姓名: 丁月进 联系电话: 15000791357

7、甲方联系人: 寿忠明 联系电话: 13732629116 _

五、验收方法:甲乙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在运输途中如有货物破损、由甲方承担,自乙方签收后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款到发货。(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合同全额汇人甲方指定帐号)

七、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乙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出现拒付货款、付款延迟、付款不足等情形,甲方可以延迟交货,且对因此给乙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3、乙方已接收的甲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甲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4、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甲方发票按实际发生量开具。

5、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乙方有保密义务。对因乙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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