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7-14 12:18:54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责任书能激发我们想尽办法去胜任岗位需要。拟定责任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1

甲方:XX初级中学

乙方:学生家长(代理家长)

为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甲方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为学生提供在校学习、生活应有的良好环境,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和有关政策要求下,确保学生在学校,进行正当、正确、合理化的活动安全。

2、学校和教职员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生履行教育管理的应有职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3、学校和教职员工经常对学校一切教育设施进行检查,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4、教育管理者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正确的劝阻、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给与处分。

5、对于学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严格执行“首遇负责制”做出判断处理,且报告相关部门并联系家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来保证学生安全。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家长和学生义务)。

1、家长有义务告诉甲方有关学生的所有真实情况(包括学生的异常情况和特殊情况),并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一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家长应定时不定时的到校或其它方式了解学生在校情况,且结合情况对子女进行教育,若发现子女异常情况或其它情况要及时劝阻疏导并告知甲方。

3、学生在校要自觉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安全条例,不得违反。

4、家长和学生应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家长和学生不得在校宣传或从事非法、非正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言行和活动。

三、甲、乙双方各自方应承担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履行教育着职责过程中违反教育各项法规,且对学生造成伤害的。

2、教育者在实施教育者职责过程中,有意伤害学生的。

教育者在实施教育过程中,有管理和责任过失的。

(二)乙方责任:

1、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外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在校园内、外骑自行车和机动车等,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的。

3、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学生私自或哄骗教师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的。

5、损害事件的发生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的。

6、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的必然发生。

7、地震、雷击、强暴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侵害造成的。

9、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家长未领子女检查和未告知学校的。

10、学生有自杀、自伤的心理疾病,家长未告知学校及教师,家长不配合治病造成学生自杀或自伤。

11、在教育教学中,学生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伤害的。

12、学生不遵纪守法,不遵规守纪,出现偷盗、赌博等造成事故的。

13、学生在校不遵规守纪,不守《规范》制度,打架、斗殴造成事故的。

1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15、有下列情形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的,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意外的。

4)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以外发生的。

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止。

本协议书未涉及到的责任事故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为准。

甲方:XX初级中学

班主任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章)

学生:(签字)

班级:

20xx年XX月XX日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2

一、学生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班级出生时间家庭住址家长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备注

二、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鉴定本责任书。

1、班主任要采取各种形式(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身保护能力。

2、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管理监督与安全教育工作。

3、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建立安全公约,制定班级安全管理方案。

5、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监督和教育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切实尽到相关责任。

6、家长要经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规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去玩耍,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7、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特别是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由家长全面负责,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

8、学生要听从老师、家长关于安全教诲,不做不安全的事。 9、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10、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11、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2、本责任书每学年鉴定一次,班主任、家长、学生都要鉴名(盖章),责任以鉴定之日起生效。

三、各方职责

1、本学年我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学生:

2、本学年我将督促子女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家长:

3本学年我将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班主任:

学校(盖章):

  20xx年X月X日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要求,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可防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与全体教师制定责书:

1、违反学校及上级规定、明知故犯,给学校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教师,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并无条件的接受学校及上级的处分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由于工作疏忽大意给学校公私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的教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经济和刑事责任。

3、工作玩忽职守、不作为给学校公私财物造成损失或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4、学校安全人人有责任,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汇报;平时要经常关注学生日常行为,发现学生行为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询问、教育、上报、家访、杜绝意外发生,对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漠不关心、熟视无睹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由此引起事故的,该教师要负直接责任。

5、教师要尽到防火、防盗、防触电、防踩踏、防中毒、防暴力等校园安全责任,做好课间、上放学学生疏散及安全保护工作,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6、班主任要全面抓好学生日常安全工作,做好班级安全排查、安全防范及隐患处理工作,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在校多长时间,老师就要管理多长时间。因学生在校无人管理而造成事故的,班主任承担主要责任。

7、任课教师上课时就是这个班级这节课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这个班级所有学生安全,对缺课学生及时联系班主任老师,明确该学生的去向。教学实践活动、实验教师要进行活动安全及器材使用安全教育,检查器材安全性能,加强试验操作规范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规范有毒及危险药品管理;体育教师严格体育课堂的组织和纪律,确保学生在训练中的人身安全;信息教师保证学生正确操作和用电安全,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课所有任课教师做到上下课各点一次名;教辅人员要协助校领导及班主任做好其他学生安全工作。任课教师中途离开课堂或有迟到早退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8、教师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更不能剥夺学生任何学习的机会。如有教师有违规和违法引起安全事故,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学生在校期间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更不得指派学生外出买东西或干私活;如有违反学校将严肃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该教师承担全部经济、刑事责任。

10、任何教师不经教导处准许不得随意调课,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放学后不得随意滞留学生,如工作需要确需留学生,必须教师在场作陪,并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11、教师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补习班。

12、学生集会、演练、大扫除、观看影片、郊游等,教师要根据学校安排及进入相应位置或班级维持秩序,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相关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3、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教师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不负责及不履行以上安全责任引起安全事故的评优树先、晋升职称等一票否决。

  责任人:

  日期:

初级中学安全责任书4

为加强我校走读生的管理,确保您子女的安全,按照我校的实际情况特与您签订《走读生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的管理责任

1、学校对走读生应加强管理,严格履行走读生审批手续,对不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要告知家长,以便于学校和家长对学生进行管理。

2、向家长提供学校的作息时间、管理制度,便于家长对子女的监控和管理。

3、学校正常的上课时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通知家长。

4 、学校班主任应与家长保持联系,通报走读生在校的表现情况,对旷课、迟到、逃学的学生学校要及时通知家长到校,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二、家长的管理责任

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对子女的教育管理负责。子女在走读期间家长应有以下管理责任:

1、学校向每个学生提供了住宿条件,但学生申请走读须经家长同意。学生走读期间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对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权负责。

2、家长应向学校提供家庭准确的住址和联系电话,主动了解学校上课的作息时间,督促子女按时到校学习,参与学校规定的各项活动。

3、走读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及晚自习后的校外安全责任,应由家长负责管理。学生放学后,进游戏厅等社会娱乐场所出现不良后果,或在社会上交友、参与不健康活动或有危险性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4、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家长须向学校或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5、学校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承担。

此协议书一式二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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